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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浙江 - 丽水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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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丽水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男女双方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配有一个离婚协议,如果由男方抚养孩子那么女方就需要向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当然这是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而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女方的收入来计算的,也就是比较女方的经济情况。

2020-06-24 12:5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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