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希望能为您排忧解惑。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严格来说男方婚前只有一套房,另一套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屋不是男方的财产。对于这两套房,女方都没有所有权。对于女方家拆迁分得的房屋,我们认为也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同样没有所有权。女方家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女方之前自家被拆迁的房屋等价置换物,如果女方家的房屋是在婚前盖的,那么对于所分得的拆迁房如果只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没有所有权。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涉及到您家庭内部关系的和谐,我们不便指导,建议您慎重考虑。
2017-07-14 22:21: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