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诉书包括哪些事项

香港 - 新界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香港 - 新界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综上所述,职工到新公司参加工作,在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会注明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如果单位没有适当理由辞退职工,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当然,经过试用期的证实,新职工的确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由此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20-05-21 07:07:4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新界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