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们的房子是我们谈恋爱的时候我的丈夫买的,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然后来我们一起还贷,那么现在离婚我有权要求分割!

王** 辽宁 - 抚顺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抚顺

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那么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男方在婚后虽然是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的还款,但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后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女方虽然不得要求分割房屋,但是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男方在婚后所还的贷款的一半数额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门。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即使婚前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份的。

2020-02-18 12:11: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抚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