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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今年公司因为盈利了给每个股东的分红了,朋友在国外没能领取,他的叔叔却帮他领取了,那么这种情况构成什么罪行?应该怎么处罚呢?

邓** 西藏 - 日喀则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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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拿走分红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11-22 20:4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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