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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两年前就离婚了,因为他经常忙于工作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我,现在他两年没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给我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向他索取孩子的抚养费用呢?

牟** 福建 - 漳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漳州

你好!你可以向你前夫索要抚养费,抚养费在工资收入的20%——30%,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2019-11-12 14:4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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