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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通缉?公安机关在通缉一个人的时候,需要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吗?而且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时候会有范围的限定吗?需要向上级机关发布申请才可通缉吗?有的人说在自己管辖的范围之内可以直接发布,这是正确的吗?

杨* 新疆 - 省直辖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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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新疆 - 省直辖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019-06-16 16: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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