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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A准备离婚,他答允2000年之前给我20万赔偿,我俩现在有一个小宝宝答允1个月赔偿2000元,要怎样才能奏效

董** 吉林 - 四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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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吉林 - 四平

关于离婚的要求男女两方自愿离婚的,允予离婚。两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娃儿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置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2019-05-13 23: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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