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有财产,通常应均等分配。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均等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事实上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置时也能够有所差别。隶属个人专用的物品,通常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家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有财产,分配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有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能够请求另一方退还聘礼。
(4)一方以夫妻共有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能够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予以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赔偿。夫妻两方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例文如下
2019-02-21 13:28: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