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528人
恒泽律师团队律师甘井子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顾问单位经验 | 丰富的专业经验 | 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学历:硕士 东北财经大学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咨询我帮助:2949人
李庆东律师中山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主任律师 | 办过大案
学历:本科 辽宁大学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土地房产 债权债务
咨询我帮助:1743人
刘书涛律师沙河口区 当前在线
优势: 办过大案 | 丰富的专业经验
学历:本科 辽宁大学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咨询我帮助:41人
林岚青律师大连 当前在线
优势: 办过大案 | 丰富的专业经验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咨询我帮助:905人
刘妍俏律师沙河口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有顾问单位经验
学历:本科 沈阳工业大学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我最新房产纠纷律师回复
我的丈夫去世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现在想改到我的名字需要什么材料到哪里去办理?谢谢?
涉及继承,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
农村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解析: 农村房产的过户程序需首先向房管部门及税务主管机构申请进行评估; 其次,至村委会申办同意买卖过户之书面证明;随后,在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契税费用;最终,至房管局完成正式过户手续即可。 须注意,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必须获得村委会的首肯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还没放贷能加名字吗
解析: 若购房合同时仅列明一位当事人的姓名,房产证亦需相应记录在这一方的名下。 通常而言,在未获得房产证之前,是无法尝试进行加名操作的。 即使成功取得房产证书之后,倘若还有银行贷款尚未偿清,那么在此期间也是禁止进行加名操作(除非得到了银行的书面认可)。 然而,在采取任何加名措施之前,双方可经由书面协议的方式来商定房屋所有权的分配情况(如: 约定住房所有权由双方各占50%,或由双方共享房屋所有权)。 这种约定的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 在具备了加名条件之时,双方应共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加名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友情链接 热门城市 热门标签 城市推荐 区县推荐 热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