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类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记录用什么方法可以消除
解析: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都是无法被消除或者销毁的。虽然我们曾经因为某些原因在公共治安机关接受过相应的行政法规定裁决以及相关法规条文约束下的处罚,只是目前社会对这类行为还并未形成成熟的认知,因此公共治安机关所产生的类似记录和档案并不会对我们未来的正常生活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但作为公民,我们仍需遵守国家相关律法,防止再次因违法犯罪而受到惩处。 另外需要让大家明白的是,这些来自于公共安全机关的行政处罚记录与档案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记录。除非在日后出现了严重违反公共秩序或者触犯刑法等情况,否则即便出现纠纷,公共安全机关也不大可能将我们之前受处分的相关信息呈现在法庭之上作为证明其处罚合理性的证据。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解析: 在涉及到行政处罚行动时,召开听证会的好处在于若当事人所提出的申辩理由被证明有足够合理性的话,便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撤销。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听证制度正是作为供当事人充分运用自身的陈述权与申辩权的手段之一而存在的,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了展开申辩以及发表个人意见与见解的机会。 对当事人来讲,这无疑是在自我主张方面、在公正公平原则的实施过程中、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关键问题上的重大利好,从而能够更为有力地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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