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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昌平区
解析:
一旦诈骗犯被判定为刑事罪行并入狱服刑,法庭将负责进一步追回其非法所得。
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之所有财产,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形式的财产,均应接受法律的追究或强制要求其归还赔偿。
此外,针对诈骗犯涉及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中的资金,若其所有权明确属于受害者,则应立即归还给受害者。
对于涉及到的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行为的个人财物,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没收处理。
而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必须全部上交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
因此,即使犯罪分子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只要犯罪分子具备偿还能力,就应该依法归还诈骗受害者的财物。
如果犯罪分子无法全额偿还,也应该按照规定分批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5-20 10:4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