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尽早,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2、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层面,部际联席会议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非法集资活动在银行柜面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银行员工代替非法集资者以所谓的理财产品,承诺高利息,故意隐瞒其中的风险,在储户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误以为是银行发行的,不会有问题)把储户的钱转到非法集资者的账户。一旦非法集资者资金链断裂,储户不但高利息拿不到,甚至连本金都拿不回来。银行非法集资包括哪些?具体的也很难说全,只能说时代在进步也越来越危险,非法集资的形式越来越让人措手不及,使人上当,以上是参考,并不代表是银行非法集资的所有形式哈。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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