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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修路占用村民宅基地有没有补偿

周* 甘肃-嘉峪关 宅基地咨询 2024.04.17 11:58:37 305人阅读

村委会修路占用村民宅基地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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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当村级团体实施道路修缮施工占用农用地时,应对该块土地进行合理补偿。
所需支付的款项应包含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和青苗补偿费四个部分。
对于耕地的征用,其补偿金额应为征收该地块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赔偿数额不应超过十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4-04-17 12:01:1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村委会修道路有权利强占宅基地吗、问题解答如下, 村委会留公章可以对合法买卖宅基地作一个公证、见证。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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