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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什么时候开始宅基地确权

周* 甘肃-金昌 宅基地咨询 2024.04.02 17:09:26 479人阅读

北京市什么时候开始宅基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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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我国最新的宅基地确权政策,我们了解到以下七种类型的宅基地将无法被依法确权:
首先是近期才获得审批的宅基地;
其次是从该区域以外的地方兴建的宅院;
再次,任何变更宅基地原本用途的行为都不得进行确权登记;
此外,所有通过购买手段获得的宅基地也将无法获得法律上的确权保护;
第四,对于存在归属争议或者手续不全的宅基地,同样将不被认定;
最后就是那些未经合法程序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以及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用地建造的住宅,这些情况均无法得到政府部门的承认与保障。除此之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有人非法侵占耕地以建立宅基地使用权,那他们申请的宅基地也必然会遭到拒绝确权的下场,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必须承担恢复耕地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021年9月1日生效)

2024-04-02 17:32:32 回复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上面就是北京宅基地确权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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