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楼上说的不算最准确。14岁是个分界线,16岁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只是不满法定婚龄而已。补充如下:
1、不满14岁,但你有充分理由或者客观原因证明事先不知道该女为14岁以下的,可以免责。当然前提是性行为本身是自愿的而非。
2、如果另一方也是未成年男性(特指14到16岁这一段)则仅需证明不是强迫即可免责。
3、如果是嫖宿的,这里特指双方发生以金钱交易为特征的性行为,则不构成罪而是嫖宿罪。这个量刑上轻多了
4、与14岁以下的发生性行为,并不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性行为,而是采取“接触”说,即只要双方特定器官接触就是既遂了。这不同于和14岁以上的入要件。
5、如果是的,那么仍然构成罪,是一个加重情节,要从重处罚。但这个不属于特殊法定情节,所以参考的刑期还是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具体要看情节了。如符合死亡、等构成要件的则是用10年以上直至死刑。 综上,和16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只涉及道德层面问题,不是犯罪。
如果与16岁以下14岁以上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不构成罪。如果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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