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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利朋友喝酒喝死了,陪喝酒人培了一百万

ask****375 甘肃-兰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3.07 13:39:42 1234人阅读

老板利朋友喝酒喝死了,陪喝酒人培了一百万,老板娘把钱拿走了,不给我们发民工工资说年过了来解决结果骗了我们民工,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左岛水乐吧,同谷北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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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017-03-11 16:1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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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的人死了,需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死亡按一级伤残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死者生前的平均工资等情况而定,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解决。共同饮酒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伤亡者责任共同饮酒的人身安全是以自我保护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补充,明知醉酒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和采取有效措施或轻信能够避免,其本人具有过量饮酒与伤亡后果最直接、最主要的因果关系,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的后果负主要责任;组织者(含召集者)责任无论组织者(含召集者)是否直接参饮应属于共同饮酒人,应当对所有参与人的人身安全提供适当照顾,尊长或领导参饮的,即使未劝酒但放任受害人过量饮酒,应与劝酒者负同等责任或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判断承担责任的比例;参与者责任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安全保障的义务。

2020-12-25 20:4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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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陪领导或者商务等喝酒至死的,不能视同工伤,涉及贿赂行为,所以不能申请工伤。

2019-01-22 09:43:09 回复

中午五个人在一起喝了几瓶酒,其中一人喝过之后就回家睡觉了,送去医院可还是没抢救过来,所有在一起喝酒的人都应当承担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遣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要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
(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述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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