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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岳父岳母可以一起申报嘛?

159****2187 福建-泉州 咨询 2020.04.06 19:16:07 427人阅读

个税申报,岳父岳母可以一起申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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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登陆国税局网站进入“申报缴税”系统,在撤销申报模块下自行选择撤销有误报表,撤销后可以修改原申报表重新申报。以下情况不能撤销网上申报表:
1、该撤销申报功能只适用于撤销当期申报有误的报表,纳税申报表征期内可以撤销,财务报表月底前可以撤销,如超出所属申报期将无法撤销申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完成抄报税。
3、当月已扣款(无论成功与否)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列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不为0则不能撤销申报。确定需修改的,请按原规定及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2020-04-06 19:39:07 回复

个税申报错了,可以向税务申请更正申报
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
2、经修正的对应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表错误处理说明(一式一份)。
办结期限:当场办结。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在申报期内发现申报表数据有误,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正,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个税申报系统赡养老人只能选一个的原因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1、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则由你一人独享;
2、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则有您和您得兄弟姐妹进行平摊,或者是大家一起协议如何分摊这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当然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比例:
(1)如果兄弟姐妹均摊则不需要书面协议;
(2)如果是大家协议分摊金额或者被赡养然指定分配比例均需要书面协议。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包括:
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相关专家介绍,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

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扩展资料: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不因人数而增加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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