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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12-19 1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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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在能够确定实际损失的前提下,违约金可适当超过实际损失,但不能超过损失的30%;对于约定损失赔偿金,原则上不能高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全文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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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对于违约金标准的确定,一般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协商一个标准。

    其中:1、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参照实践中一般标准予以调整。

    2、对于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的可以适当调高。

    3、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不判决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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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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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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