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校学生范某因一时糊涂,先后以虚构投资公司发行股票获利、谎称拥有低价手机的方式,累计诈骗50多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同年11月,范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随后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江苏省南京江宁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范某犯诈骗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范某面临严厉刑事处罚,其家属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刘智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苏南京。他拥有法律和化学复合教育背景,持有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他深耕刑事辩护等多个法律领域,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
接受委托后,刘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范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主观心态及案发后的行为表现。他仔细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梳理证据脉络,精准分析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同时,刘智积极与范某家属沟通,协助其与两名被害人进行赔偿协商。在他的推动下,案发后及案件审理过程中,范某家属代其向两名被害人全额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范某也真诚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案件开庭审理时,刘智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了全面的罪轻辩护意见。他指出范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依法构成自首,且自首的主动性和供述的真实性、完整性均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同时,范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时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较小,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一贯表现良好,应酌情从轻处罚。此外,范某在案发后及审理过程中,已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化解了社会矛盾,也应酌情从轻处罚。范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可从宽处理。最后,考虑到范某系在校学生,若对其判处实刑,将彻底中断其学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也被依法采纳。范某在刘智律师的专业辩护及协助下,既受到了应有的刑事教育,也得以继续完成学业,避免了实刑处罚对其人生的重大影响。刘智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法律实务中的难题,体现了“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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