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马某某因参与拨打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被骗228082元,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这一指控看似板上钉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律师,服务于云南昭通地区,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面对马某某涉嫌诈骗罪这一复杂案件,李朝永律师迅速展开工作。
他首先对证据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把控。在案件中,马某某虽参与了拨打诈骗电话的行为,但未获利,且实施时间较短。李朝永律师精准分析了马某某在整个诈骗链条中的作用,发现其情节相对较轻。同时,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凭借自己在多起刑事辩护案件中积累的经验,提出将罪名从诈骗罪变更为轻罪帮信罪的建议,因为帮信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此外,李朝永律师还主动寻找突破点。他积极与远在湖北的被害人取得联系,协助马某某赔偿被害人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考虑到马某某在校学生的身份,李朝永律师精准地向公诉机关提交了辩护意见,强调马某某具有自首、一般立功,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最终,云南省昭通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马某某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具有诸多从宽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李朝永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把握、罪名的合理辩护以及积极争取被害人谅解等策略,成功为马某某争取到了最优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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