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或者日常生活里,合同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要和别人达成某种约定时,往往就需要订立合同。可很多人并不清楚,合同订立可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主要会经历两个关键阶段。这两个阶段就像是建造一座大厦的基石,对合同的成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是没弄明白这两个阶段,很可能就会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这两个阶段究竟是什么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要约阶段:合同订立的起始信号
要约是合同订立的第一个阶段,它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比如,小明想把自己的二手电脑卖给小红,他就对小红说:“我这台电脑3000块卖给你。”这就是一个要约。要约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它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而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一旦小红表示同意购买,小明就必须按照这个价格把电脑卖给她。
二、要约的生效与撤回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又不想订立合同了,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可以撤回要约的。就像小明在发给小红要约的消息后,马上又发了一条撤回要约的消息,并且这条撤回消息先于要约消息到达小红,那么这个要约就被撤回了。不过,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就不能撤回了,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比如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这种情况下要约就不可撤销。
三、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关键一步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如果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就可以作出承诺。比如小红收到小明卖电脑的要约后,回复说:“我同意以3000块买你的电脑。”这就是一个有效的承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四、承诺的生效与合同成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比如小红的承诺消息到达小明时,合同就成立了。但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比如小明在小红承诺之前就把电脑交给了小红,小红也接受了,那么合同同样成立。
合同订立完成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合同履行的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出现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遇到问题该怎么应对,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合同事务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