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A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大肆售卖未经批准上市的肉毒素产品,构建线上销售网络,全案累计销售金额高达234万余元。公诉机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全案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起案件的疑难之处在于,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公共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刑事追责严格。而且在法律适用上,对于医美无证售药的入罪标准、情节加重边界、主从犯罪责划分、大额涉案金额下的量刑区间等,都存在争议。
冯剑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精准把握《刑法》药品管理相关罪名立法要义,明确区分医美无证售药的入罪标准、情节加重边界,厘清主从犯罪责划分、大额涉案金额下的量刑区间,搭建完整合规辩护逻辑。针对当事人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等全维度从轻情节逐一论证,紧扣司法量刑指导规则,向法院完整提交从轻辩护意见。同时,同步指导当事人完成违法所得退缴、涉案药品处置、公益道歉履行等全部义务。
最终,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采纳了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结合各自涉案情节,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无需入狱服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事项也依法判决,全部涉案人员按要求履行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违禁药品无害化处置费用。
结合四川巴中办案经验,在这类涉药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律师要全面收集能证明当事人从轻情节的证据,如立功、坦白、退赃等方面的证据。同时,要精准解读法律条文,明确不同罪名的入罪标准和量刑区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程序上,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指导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化解案件衍生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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