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襄阳樊城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雷X驾驶登记在雷X某名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为避让前方车辆,与死者徐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徐X因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雷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X承担次要责任,死者徐X承担次要责任。
死者徐X的配偶左某、儿子左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5万余元,其中主张登记车主雷X某与驾驶人雷X、违停车主王X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雷X某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处理此案。龚傲冬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
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针对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求,他紧扣《民法典》及相关机动车所有人责任的规定。他指出,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原则。雷X某虽为登记车主,但车辆的实际控制、使用、收益权均为雷X,雷X某未实际支配车辆运行,亦未从此次运行中获取利益,且无证据证明雷X某存在知道或应知道车辆存在缺陷、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等法定过错情形。
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问题上,龚傲冬律师主动调查,发现死者母亲赵X已领取湖北省养老保险金,有一定生活来源,且育有两名子女。他据此提出死者母亲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不应支持该项费用。在庭审过程中,龚傲冬律师逻辑清晰、抗辩有力,精准应对庭审各类突发情况。他凭借自己深厚的民商事法律理论功底,快速精准梳理案件焦点,为雷X某量身定制了专属的法律解决方案。他擅长证据搜集、整理、质证,深挖案件细节与证据链条,为案件的胜诉筑牢了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龚傲冬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同时,针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也采纳了龚傲冬律师的意见,驳回了该项请求。雷X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成功免责。龚傲冬律师通过专业代理,为登记车主雷X某实现了“零赔偿”,避免了雷X某被卷入长期执行及信用惩戒风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也凭借这一案件,以及众多其他成功案例,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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