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原告L某受雇在XX水泥工地运输水泥块时,被挖机装载的水泥块砸伤,造成四处十级伤残,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腰椎骨折、骨盆骨折、颅脑损伤等多处重伤。被告DX仅垫付部分费用后,其他被告均推诿拒赔。这使得L某不仅承受着身体上的伤痛,还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后续的治疗和生活都陷入困境。此时,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接受了L某的委托,开始为其维权。
张双意律师具有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案件初期,张双意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整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被扶养人证明、工地现场情况等证据。她曾在处理众多案件中积累了收集和固定证据的经验,此次也不例外,确定了四处十级伤残、误工期24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后续治疗费等情况,为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厘清责任主体方面,张双意律师深入调查,查明案涉工程由A公司发包给B公司,B公司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DX,DX雇请挖机并组织运输。她曾在多起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中锻炼出清晰的逻辑思维,这次明确指出DX为雇主、B公司违法分包应连带、A公司无选任过错,责任逻辑清晰。同时,她逐一驳斥各被告“原告自行担责、与我公司无关、系他人雇请、已垫付不追责”等抗辩理由,明确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义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雇主无过错责任。
庭审过程中,张双意律师围绕“挖机装载不当、现场安全缺失、违法分包、原告自身轻微过失”展开论述。她曾多次参与庭审,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此次促使法院作出客观公正的责任划分。她还依法核算全部赔偿项目,精准计算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诉求合法有据。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公正判决。被告DX需赔偿原告相应款项,被告XX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成功将四处十级伤残的损失依法认定,并落实雇主与违法分包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实现了维权目的。张双意律师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凭借稳定可靠的辩护效果、高度负责的执业操守,获得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是株洲地区专业扎实、务实靠谱、值得托付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着不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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