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女士与被告金先生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因感情破裂,马女士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其诉求涉及子女抚养权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摊以及婚前个人财产返还等复杂问题。双方在孩子抚养权、房产及车辆分割、银行贷款偿还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局面一度僵持不下。
来自江苏无锡的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千余起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他带领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包括两套房产、两辆轿车、红木家具嫁妆以及多笔银行贷款在内的财产状况。
邹炳昂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经验,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他积极与对方及法院沟通,为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在调解过程中,邹炳昂律师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本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两个孩子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一名,抚养费采用“两相抵扣”加差额支付的方式,男方每月支付次子抚养费3000元至其独立生活;女方嫁妆红木家具明确归女方所有;婚后购置的商品房赠与两个儿子共同所有,待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两辆轿车分别归双方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在邹炳昂律师的努力下,原本纷争不断的离婚案件实现了和平解决,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对双方及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全面实现了女方的核心诉求,让双方能够好聚好散,开启新的生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