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在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左转弯的两车相撞,致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虽有在现场拨打120并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但毕竟造成严重后果,面临着可能被收监执行的困境。2024年5月,胡某家属心急如焚地找到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此时距离法院开庭仅剩15天。
介入此案的是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月亮,他自2020年执业至今,经办案例百余起,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不少交通肇事罪案件。赵月亮深知在此类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关键在于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他迅速制定策略,决定从胡某的年龄、自首、认罪认罚以及赔偿和解等方面入手进行辩护。
第1天,赵月亮完成委托手续后,立刻与胡某及其家属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和胡某的成长背景,发现胡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
第2天,赵月亮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胡某的询问笔录,确认胡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
第3天,赵月亮与公诉机关沟通,表明胡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并提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第4天至第7天,赵月亮积极协助胡某家属与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协商。在他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胡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
第8天至第12天,赵月亮组织律所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对案件进行集体研讨,完善辩护策略,准备庭审材料。
第13天,赵月亮再次与法院沟通,提交收集到的胡某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证据材料,并阐述辩护意见。
第14天,赵月亮对庭审进行模拟演练,进一步熟悉案件细节和辩护思路。
第15天,庭审当天,赵月亮在法庭上围绕胡某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辩护,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采纳辩护意见,确认其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结合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被采纳,被告人未被收监执行。不过,缓刑期间仍需遵守相关规定,赵月亮告知胡某及其家属,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合监管,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他,为当事人后续顺利度过缓刑期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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