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作为施工人,手中仅有施工合同和结算书,面对被告提出的多重抗辩理由,陷入了信息和证据上的劣势,追讨100多万工程款困难重重。20XX年X月,原告找到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阎乔律师寻求帮助。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对这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着丰富的经验。阎乔律师深知要想胜诉,关键在于梳理证据和解决争议焦点,于是决定先全面整理案涉证据。
第1天,阎乔律师团队完成委托手续,当晚开始全面梳理案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等关键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事实异议,逐一核对证据细节。
第2天,团队明确合同实际履行节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开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为推翻被告不实抗辩做准备。
第3天,阎乔律师针对被告“工程未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核心抗辩,仔细研究双方结算书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条款。
第4天,论证案涉工程已实际竣工且质保期届满,确定被告付款义务已产生,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的思路。
第5天,团队进一步完善证据链,确保每一个证据都能有力地支持原告的主张。
第6天,庭审准备阶段,阎乔律师团队再次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准备在法庭上为原告据理力争。
第7天,庭审中,阎乔律师紧扣《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充分阐述原告的合法债权,明确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事实。
第8天,等待法院判决期间,阎乔律师持续关注案件动态,为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准备。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工程款追索诉请,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全部工程欠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此案件虽已胜诉,但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执行,阎乔律师告知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原告保留了实现债权的最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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