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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博律师经手:车辆转租出事故,车主赔偿从80多万减至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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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718人看过
导读:一个车主把车租出去,车子转租后出了事故致4人死亡,车主被索赔80多万,最终只赔8万。
高志博律师经手:车辆转租出事故,车主赔偿从80多万减至8万

事故发生,索赔纠纷

2024年1月20日4时许,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在公路行驶时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这场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租金400元/天,W又将车转租给李X,租金450元/天。H和R是小X的父母,他们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所以将L和W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争议焦点一:车主是否知情转租

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志博律师提出,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知晓第一个租车客户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同意出租。但W擅自转租给李X,L并不知情,所以L不应对李X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证据,确认L确实对转租不知情。不过,法院认为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还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

争议焦点二:车主是否尽到审查义务

高志博律师指出,L已经检验过W的驾驶证,当时驾驶证属于正常状态,后来W驾驶证注销却未及时通知L,事发时L并不知晓,W隐瞒这一情况,还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

法院通过证据查明,L在出租车辆时确实查验了W的驾驶证。但同时认为,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

争议焦点三:是否应追加被告

高志博律师认为,本案应当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原告未追加,影响了本案责任的合理承担。并且,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小X在本次事故中属于“好意同乘”,他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损失83,211.50元,W也同样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83,211.50元。H、R的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法律建议

在车辆租赁过程中,车主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并且明确租赁规则,禁止转租。如果车辆发生转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确认次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同时,对于乘车人来说,也要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尽到提醒义务,保障自身安全。

在这起案件中,原本面临高额赔偿的L,在高志博律师的代理下,赔偿金额大幅减少。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经验丰富。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车辆租赁、责任认定等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积累,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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