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公司将某生态林业公司、某实业公司及某园林绿化公司诉至法院,主张三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及利息,并返还管理费数百万元。这里面工程转包关系认定模糊,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工程质量责任划分也不清晰,多方法律关系交叉,证据链条的有效性也存疑,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困局。
理清法律关系
执业六年、承办案件近500起的卓玛律师接受被告C委托后,没有被复杂的局面扰乱思路。她通过全面阅卷和法律分析,先从法律关系入手。卓玛律师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在她看来,原告提交的《施工进场通知书》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这种从法律关系层面的精准切入,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证据质证与责任划分
在证据方面,卓玛律师展现出了专业能力。针对原告单方制作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提出形式瑕疵(如无发包人盖章、未形成于施工过程中)及内容不真实的质证意见,否定其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效力。同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卓玛律师指出原告施工的机井房、电缆、PE管等基础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且客土施工未达到改良土壤的设计标准,明确原告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主要责任。
程序合规审查定结局
卓玛律师还关注到案涉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提出被告A与原告的转包合同无效,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通过这一系列的策略,最终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从接受委托到案件判决,卓玛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成功为被告C免除了千万级的付款责任,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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