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陷入了一起多人团伙盗窃案。当事人案发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经事前共谋,在成都市XX区盗走一辆电动自行车并销赃,被盗车辆价值达到盗窃罪刑事追诉标准。当事人先后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以其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此时,当事人及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仅面临着刑事处罚的风险,还可能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孩子的未来。
2024年,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曹頔繁律师介入此案。曹頔繁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面对这样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盗窃案件,曹頔繁律师深知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他的第一反应是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
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参与程度、团伙分工及当事人成长背景。他发现当事人在团伙中处于被动参与地位,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为了进一步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情节,曹頔繁律师细致梳理全案卷宗材料,逐一核对书证、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及各方供述,精准区分当事人与其他同案人员的作用大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时间紧迫,曹頔繁律师采取了一系列非常规策略。他积极协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在短时间内促成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他还注意到当事人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参与团伙盗窃的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结合案件事实、团伙作案中当事人地位及法律规定,曹頔繁律师在举证期限内,向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他重点阐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规定;已赔偿谅解,社会危害性降至最低;且在团伙中参与程度较低、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依据法律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无需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行为已触犯刑法,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多项从宽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虽然案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后续仍需关注当事人的情况,确保其能够真正摆脱案件的影响,顺利回归校园与正常生活。曹頔繁律师表示,会持续关注当事人的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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