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的李威律师,深耕刑事法律业务多年,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他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竞争力,擅长从卷宗材料中发现案件关键问题,针对证据瑕疵、事实矛盾、程序违法等展开有效辩护。20232026年期间,他获得了律所“先进工作者”“优秀辩护人、代理人”“分所优秀律师”等多个荣誉,还在各类辩论赛中获奖,其实力可见一斑。
在赵先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李威律师紧扣证据不足这一关键点。他精准论证赵先生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赵先生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且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李威律师凭借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深知证据在定罪中的重要性,从这一专业视角出发,为赵先生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齐先生的案件涉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两个罪名,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起步刑三年以上,数罪并罚几乎不适用缓刑,难度极大。李威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后,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他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类似于抢票软件,只是提高了概率,但并未修改系统。李威律师利用自己对涉网犯罪的深入了解,在法庭上通过举例和制作视频,让法官了解到该软件并未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成功推翻检察院三年六个月实刑量刑建议,为齐先生争取到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的轻判结果。
陈先生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该罪起步刑三年以上,且他有前科,缓刑难度极高。李威律师先是与当事人及家属商议,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接着为当事人争取自首认定,因为当事人在收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具备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两个要素。在法院阶段,李威律师从案件起因系邻里矛盾、被害人存在过错、社会危险性小、无前科不适用累犯规定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陈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李威律师常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开展辩护工作,这一理念贯穿了他处理的每一起案件。在这三起案件中,他从证据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处理此类交叉复杂的刑事案件,关键在于深入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法律关系,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辩护策略。正如李威律师所坚持的,精细化证据审查是刑事辩护的起点,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找到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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