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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40万房屋租赁索赔:律师如何为被告核减超90%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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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472人看过
房屋租赁专业律师 阎乔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28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21147457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95129573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庭审准备充分、与多家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关系、对经济类案件尤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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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阎乔,执业2年,擅长合同纠纷。在黄XX诉王某田、董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阎乔针对原告高额诉请制定全面抗辩策略,逐一驳斥无依据诉求。最终法院大幅驳回原告不合理主张,为被告减少超90%赔偿责任,仅支持原告诉请中极小部分金额。
超140万房屋租赁索赔:律师如何为被告核减超90%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黄XX以被告王某田、董某拖欠租金、单方违约为由,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七项诉讼请求,诉请金额合计超140万元。被告委托阎乔律师介入后,开启了全面的抗辩工作。

阎乔首先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节点,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2024年5月5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

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阎乔从三方面展开抗辩。一是案涉合同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违约条款显失公平,应作不利原告的解释;二是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远超其实际损失,被告装修投入的剩余价值已归原告所有,原告无实质损失反而获利;三是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应予以调减。同时抗辩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将违约金从412125元核减至37631.25元(已抵扣押金),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对于原告要求返还65400元免租期租金的诉请,阎乔抗辩合同未约定免租期租金返还条件,原告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酌定被告仅需支付38240元,核减超40%的免租期租金金额。

在水电物业费用方面,阎乔结合被告腾退时间、合同解除节点,抗辩原告主张的2024年5月5日之后的水电物业费与被告无关,且原告部分费用主张无有效证据佐证。法院最终仅支持2024年1月1日至5月4日的物业费7578.67元及2024年5月水费478.40元,驳回原告其余水电物业主张。

此外,阎乔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作为履约担保,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法院采纳该意见,将押金直接抵扣违约金,大幅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在诉讼费方面,本案原告预交诉讼费14251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超140万元,最终支持的金额合计仅139395.44元,阎乔律师执业2年中,承办的合同纠纷案件又一次以成功为当事人核减高额赔偿责任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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