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娅雯是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7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她接受被告人A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案件最初,公诉机关掌握了被告人A虚构事实骗取烟花爆竹并销赃的相关证据,而被告人A一方缺失对自身有利的关键证据,比如能证明其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证据。
陈娅雯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证据、核实细节,明确了核心辩护方向。她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协助被告人完成140436元的全额退赔事宜,促成两名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这一系列行动补强了被告人具有退赔谅解这一关键证据。同时,通过梳理卷宗,固定了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诉机关可能会质疑被告人虽然有退赔和认罪认罚等情节,但犯罪数额巨大,不应从轻处罚。陈娅雯则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回应称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其社会危害性已大大降低,应当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娅雯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陈娅雯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先全面阅卷梳理证据,精准定位案件辩护核心要点;然后围绕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积极推动当事人完成退赔协商、谅解书签署等工作,固定有利量刑证据;最后在庭审中,运用法律规定清晰阐述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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