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原本因诈骗被判刑,获得监外执行的机会,这本是一次改过自新的好时机。但偏偏有人不知珍惜,在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了诈骗行为。这种情况无疑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受到挑战,也让受害者再次遭受损失。碰到这种监外执行期间再诈骗的事儿该咋处理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那些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不过,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罪犯可以为所欲为,他们仍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比如,要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等。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二、再诈骗行为的认定
在监外执行期间又进行诈骗,首先得看这个行为是否构成新的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张三在监外执行期间,编造自己有内部渠道能买到低价房产的谎言,骗取了李四一大笔购房款,这就很可能构成新的诈骗。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了。
三、处理流程及要点
1.报案:当发现有人在监外执行期间又诈骗时,受害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被骗的经过、涉及的金额、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等。比如,提供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2.侦查与起诉: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证据确凿,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3.审判:法院会对新的诈骗案件进行审判。在判决时,会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比如,张三之前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在监外执行一年,又因新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那么法院可能会在剩余的四年刑期和新判的三年刑期中,综合决定执行的刑期。
四、受害者的权益保障
作为受害者,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嫌疑人返还被骗的财物。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比如,提供购物发票证明购买物品的价值等。
诈骗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诈骗,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辜负了法律给予的改过机会。后续,对于这类罪犯的处罚结果会如何进一步影响其生活,以及受害者能否顺利追回损失等问题都值得关注。要是你也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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