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诈骗且数额巨大的案件往往面临着较重的刑罚,但在案件中,被告人葛XX却获得了缓刑的判决,这背后离不开周峰律师的专业辩护。
2024年,周峰律师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后,投身法律行业,加入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的执业生涯。执业至今,他已累计承办案件500+,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刑事案件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被告人葛XX在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却多次以承诺办理入学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其中,先后三次骗取被害人陈X现金人民币共计146000元,骗取被害人杨XX人民币40000元,骗取被害人郑XX现金40000元。这些款项被葛XX用于公司经营,经被害人多次催要至案发仍未还款。2024年X月XX日,葛XX被公安民警抓获。
周峰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他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到案经过、破案经过,被害人的报案材料及陈述,身份信息材料,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和解协议书、谅解书,以及证人的证言等。周峰律师深知,在这种诈骗数额巨大的案件中,要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非易事。
2024年XX月XX日及XX月XX日,被告人葛XX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郑XX、杨XX各人民币40000元;2025年X月X日被告人葛XX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陈X人民币146000元,并取得了三位被害人的谅解。周峰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情节,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葛XX坦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周峰律师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相符,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葛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归案后,葛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可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根据被告人葛XX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将其置于社会监督下,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葛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预缴),同时依法没收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黑色小米手机一部,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周峰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关键情节的利用,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理想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核心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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