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房产
2017年12月10日,丁XX通过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友邦经纪服务部介绍,与高X、汪X夫妇签订中介房地产买卖协议,购买他们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约定总房款为XX元。当日丁XX支付定金5000元,次日支付395000元,并约定12月29日前付清余款900000元。丁XX谎称自办银行贷款,在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然而,她并未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把房产多次抵押给他人借款,用于归还个人欠款,随后在未支付余款的情况下逃匿。经鉴定,涉案房产价值XX元。
这里的争议焦点一是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丁XX的辩护人提出了相关意见,法院查明该房产及内部装修经鉴定共计价值XX元,公诉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已将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予以扣除。所以,法院最终认定了公诉机关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
伪造公司印章
2017年间,丁XX为方便办理有关事宜,在张家港市通过他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这一事实有证人朱XX、孔X、孙某、唐X、张X甲等人的证言以及调取证据清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丁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无异议。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丁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她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丁XX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不过,丁XX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此外,责令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房产交易等经济活动中,要提高警惕,核实对方的真实情况和履约能力。对于合同条款要仔细审查,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起案件中,施亚军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把握关键问题。就像在这起案件中,他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提出了合理的意见,虽然部分未被采纳,但也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专业判断。正是这种认真、严谨的执业态度,让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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