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复杂迷宫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艰难的探索。在某起合同诈骗案中,嫌疑人张X在被刑事拘留8天后,竟获得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个反直觉的结果令人惊讶。
这起案件源于一场持续数年的钢管租赁纠葛。2020年,张X与李X因钢管租赁业务相识,此后张X转借钢管给王五使用,王五未支付租金且失联,张X只得向李X出具借条承担债务。2023年,李X将工程外墙部分分包给张X,因李X钢管存量不足,张X向赵X租赁钢管。后因李X资金链断裂,工程未动工,李X扣留张X从赵X处租赁的钢管,导致张X无法归还。赵X将张X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2月20日,张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时,距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仅剩短短数日。他能如此迅速地扭转局面,与他的军旅经历密切相关。李忠宝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长期从事侦查、法制相关工作。这段经历培养了他“临危不乱、快速响应、精准突破”的应急处置能力,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节奏、关键节点有着敏锐的把控。在张X被刑事拘留后,他第一时间迅速赶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耐心倾听张X的辩解,全面、细致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厘清民事租赁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核心边界,精准捕捉案件关键疑点,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缓解其心理压力。会见结束后,他连夜梳理案情、撰写法律意见书,以最快速度提交至检察机关,抢占了辩护黄金时间。
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亲自统筹本案全部辩护工作,全程把控案件推进节奏。而他担任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这一职务,使他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专业性的深耕。他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精准研判,确立了清晰、有力的核心辩护思路。他在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提出,客观上张X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所涉工程项目真实存在,其租赁钢管的行为基于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观上张X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租赁钢管后未逃匿,积极与赵X一同讨要被扣留的钢管;且张X一贯守法,人身危险性极低,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依法可不予批准逮捕。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详细阐述本案的民事纠纷根源,系统论证张X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理依据与事实基础,重点强调不能将民事违约、民事纠纷等同于刑事犯罪。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严谨研判,全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虽然张X暂时摆脱了羁押困境,但这起案件留下的痕迹仍在。对于张X来说,这场风波可能会让他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更加谨慎;对于社会而言,也提醒着人们要更加清晰地界定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避免类似的错误追诉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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