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信诈骗犯罪日益猖獗的当下,其下游的洗钱犯罪也愈发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本案中,委托人明知涉案资金为诈骗犯罪所得,仍使用本人实名银行卡接收、取现并转移资金,协助上游犯罪洗白赃款,取现金额11万余元,银行流水22万余元,获利4400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机关对涉诈洗钱案件从严打击,当事人深陷面临监禁刑罚的困境。
李鹤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资金流转、取现过程、获利方式及到案经过。在此过程中,李鹤律师重点固定了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依法成立自首。同时,他还梳理出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未参与上游诈骗、主观恶性较小、未挥霍涉案资金等多项从轻处罚情节。在当事人面对司法程序时,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痛点,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也不知道如何为自己争取有利的结果。而李鹤律师的这些工作,正是为当事人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处境和可能争取到的结果。
在审查起诉与庭审阶段,李鹤律师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本地类案裁判尺度,提交严谨书面辩护意见。他清晰论证自首成立、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积极推动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办案进程。很多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会遭遇程序拖延的问题,导致身心疲惫。李鹤律师推动适用简易程序,正是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
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李鹤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4400元已全部上缴国库,罚金按时足额缴纳,当事人按期执行完毕刑期,裁判结果罪责刑相适应,达到预期最优辩护效果。李鹤律师成功锁定自首这一核心法定从轻情节,配合退赃、认罚等酌定情节,在涉案金额偏高情况下将刑期控制在较短区间,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李鹤律师秉持“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精细化、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在解决当事人常见痛点的同时,也为刑事辩护行业树立了一个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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