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国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600件。他服务于山东菏泽单县地区,就职于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客户类型广泛,涵盖企业与个人。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多年来,他深耕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合同法律事务、侵权维权等领域,凭借扎实的庭审经验和精准把控案件焦点的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合同纠纷代理
在山东省菏泽市的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上诉人蔡X认为单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实际停业、无法经营,股东间丧失人合性,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司法解散条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马国作为被告单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公司未达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会机制失灵”的解散标准,且存在股权转让等其他解决途径。在庭审中,马国依据事实和法律,清晰阐述公司不符合解散情形的理由,并提出股权收购解决方案。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蔡X的上诉,维持原判,成功避免了公司被解散的风险。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陈X要求被告张X支付货款30000元及利息。被告未出庭、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马国作为原告陈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收集并整理了双方存在音响设备买卖关系、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货款等证据。法院认定双方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判决被告张X给付原告陈X货款30000元及利息,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事务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王X与被告孙X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长期争吵、分居多年。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协议离婚未果,现第三次起诉。马国作为原告王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收集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子女均认可双方感情破裂并支持离婚等证据。在庭审中,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阐述原、被告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最终,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王X与被告孙X离婚,帮助原告解除了不幸的婚姻。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祝X与被告黄X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原告所有,但被告拒不配合过户。马国作为原告祝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析认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签订离婚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购房有共同借款等抗辩理由,马国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反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黄X于案涉房屋抵押登记及法院查封保全措施涤除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祝X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维护了原告离婚后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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