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看似诱人的投资机会,有些人就利用这些机会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让不少人血本无归。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和诈骗罪并予以立案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两种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
一、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条件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多个罪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比如说,张三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的25人吸收存款达18万元,虽然人数和金额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造成了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那么也可能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特征
非法集资一般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非法性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是指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是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例如,某公司以开发新能源项目为由,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承诺给予投资者年化20%的高额回报,吸引了大量不特定的投资者参与,这就符合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
三、诈骗罪的立案条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会予以立案。
比如,李四通过虚假的网络购物退款骗局,骗取了多位消费者共计5000元,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四、诈骗罪的常见情形
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合同诈骗等。电信诈骗通常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以中奖、退税、贷款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网络诈骗则包括网络交友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等;合同诈骗则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比如,王五在网上与一名女子谈恋爱,女子以各种理由向王五索要钱财,王五先后转账数万元后发现女子是虚构身份,这就是典型的网络交友诈骗。
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的财产安全,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后续处理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追赃挽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问题。如果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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