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600件,尤其擅长合同事务等领域。此次她接手的A艺术培训公司与B小区业委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维权策略。
明确争议焦点
王莉萍律师接受B小区业委会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分析证据材料,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A公司单方退租是否构成违约、案涉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以及各项反诉请求的合理性与证据支撑。
提出抗辩与反诉
针对本诉,王莉萍律师指出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单方退租且自行搬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无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业委会保留追责权利。针对反诉,王莉萍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明确反诉诉讼请求,要求A公司支付欠付租金、物业费、空置损失、垃圾清理费等,并承担反诉诉讼费。同时积极收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质证反驳
庭审过程中,针对A公司提出的抗辩理由,王莉萍律师逐一质证、反驳。指出A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消防验收未通过,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结合证据及案件实际情况,阐述各项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及计算依据,明确业委会已尽减损义务。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莉萍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业委会获得了应有的赔偿,王莉萍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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