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琪律师,作为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凭借其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的知识储备,自2017年执业以来,在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表现,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业背景与经验积累
张琪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和管理学本科学历,具备双学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从业十余年,累计办理案件达1000多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尤其在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领域颇有建树。同时,他还担任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案例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纠纷中,张琪律师作为原告赵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与被告邹XX系朋友关系,20XX年XX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及月利率1.2%,同时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以两套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原告履约出借后,被告仅支付借期内利息,到期未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20XX年X月,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琪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庭审中举证借条、转账记录、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证据,证实借贷及抵押事实。被告认可借款事实,法院结合证据核实款项往来及抵押登记情况,依法核算本息后作出判决。
案件结果与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97474.09元及利息,同时给付原告律师费3万元、财产保险费1800元。原告对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理由明确,借贷及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约定利率超出法定上限,依法调整为LPR四倍;违约金约定不符合规定不予支持;抵押房产已办理登记,抵押权合法设立,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依约应由被告承担。
张琪律师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充分展现了他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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