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的王辉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王辉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就充分展现了他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
首次起诉未判离
原告匡X与被告孙某婚后因感情问题矛盾频发,20XX年原告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辉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参与此案,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这一结果并未让王辉律师气馁,他开始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
二次起诉的准备
此后一年间,双方持续分居。王辉律师向原告详细解释了《民法典》第1079条关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他引导原告在分居期间注意收集分居证据,如居住证明、务工记录等。20XX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并变更诉讼请求,王辉律师重点提交了首次判决生效后双方持续分居的证明。
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故判决准予离婚。虽然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将两个孩子均判归被告抚养,但充分考虑了原告的支付能力,判决结果合法合理。王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帮助原告解除了婚姻关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