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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从一审驳回至二审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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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973人看过
导读:本案原告王某与两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后,因无财产执行陷入僵局。一审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经何菲娅律师努力,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追加高某为被执行人并担责。

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后,却因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仿佛走进了死胡同。就在王某感到绝望之时,何菲娅律师接受了委托,决心为其扭转这一不利局面。何菲娅律师执业已逾六年,拥有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是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手。

发现关键线索

何菲娅律师没有局限于常规的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她仔细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通过严谨的调查,她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这明显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这一关键线索为何律师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二审绝地反击

一审中,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但何菲娅律师没有放弃,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在高某及相关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律师依然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及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逆转胜局

何菲娅律师结合《公司法》及《九民纪要》等规定,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律师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在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高某承担。这场看似无望的案件,在何菲娅律师的努力下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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