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消防设施缺位致火灾损失,三家物业公司担责30%

消防设施缺位致火灾损失,三家物业公司担责30%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928人看过
导读:某小区住宅业主因房屋火灾受损,将三家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三被告辩称无责,法院查明消防设施长期瘫痪。王颖律师参与此案,法院结合多份证据认定房屋使用人主责,三家物业公司次要责任共担30%,按比例赔偿损失。

王颖律师自2015年起在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近千件案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她参与的消防设施缺位致火灾损失扩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案件受理与鉴定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原告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与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估鉴定。王颖律师协助原告积极配合鉴定工作,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关键的证据支持。

庭审举证质证

公开开庭审理时,王颖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诉辩意见。王颖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对火灾事故认定书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接记录、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运用,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结合各类证据,查明火灾起因、消防设施状况及各物业公司服务期间的履职情况。最终判决房屋使用人对火灾发生存在主要过错,三家物业公司因未妥善维护共用消防设施,导致火势扩大,构成次要过错,合计承担30%赔偿责任。王颖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帮助原告在这场诉讼中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