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就像一团迷雾,事实认定常常陷入困境。在这起由强奸罪指控经发回重审后变更为侮辱罪指控的刑事案件中,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
证据迷雾初现
本案一审时,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然而,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李学清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仔细查阅厚厚的案卷。他一页一页地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和关联性都进行了深入核实。
程序硬伤挖掘
李学清律师有着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深知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在查阅案卷过程中,敏锐地发现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他反复研读法条,与团队成员多次讨论,确定了以程序辩护为突破口。
程序正义捍卫
在二审中,李学清律师紧扣《刑诉法解释》第295条,向法院指出原审法院的程序硬伤。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程序正义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这起案件虽然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但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李学清律师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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