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西安XX公司名下的长兴XX被强制拆除,这一事件引发了一场行政诉讼。原告西安XX公司认为被告西安市XX区住房和城XX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遂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则辩称自己并非实施主体,且拆除行为基于公共利益、程序合法。在这场复杂的行政纠纷中,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案件的解决发挥了关键作用。
李超律师自2016年开始在陕西西安从事律师执业,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以及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他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等。从业10余年来,李超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处罚、土地征收与补偿、国企合规等领域,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
在这起国有土地上房屋强制拆除行政纠纷案中,李超律师面临着诸多难点。首先是被告主体资格的认定问题。被告辩称其并非涉案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主体不适格。李超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为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行为的适格被告,被告作为案涉征收项目的征收主管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的拆除行为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从而确定了被告的主体资格。
其次,房屋权属关系复杂。该大厦由原告与案外人合作开发建设,部分房屋被出售给多名第三人,第三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李超律师通过对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据的分析,指出第三人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但与原告及案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已通过买卖方式取得相应房屋权益,厘清了房屋权属关系。
最后,拆除行为的合法性是关键。被告的拆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征收房屋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在未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且针对原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已被生效判决撤销的情况下,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李超律师准确抓住这一要点,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李超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解决了行政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陕西西安的行政法律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