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70688人看过
导读:如果房东不续签,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赔偿,包括你的经营损失,搬迁费等损失费用。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对于房屋租赁的合同,按照《民法典》里面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也就意味着租房合同会有到期的时候,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进行续签。那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解除,租客从房屋里面搬出去。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继续使用怎么算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五百六十三条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先前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届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持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表明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属于默示更新的情形。依照《民法典》规定,你们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由于对租赁期限没有另行约定,双方形成的是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出租方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你,就有权利解除合同。

在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其实并不一定双方就要进行续签,因为此时房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涨价,而对于承租人来讲自然不愿意多支出,此时就会导致无法进行续签。那一般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呢?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就是租房合同被解除,而承租人也需要及时的腾房,将房屋返还给房东。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房屋租赁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租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