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判刑标准是啥
依据《刑法》第144条,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判刑标准如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有相关司法解释界定,比如造成轻伤、重伤等情形。
二、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依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售卖有毒有害食品从轻处罚情形如下:一是有自首情节,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二是有立功表现,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从轻处罚;三是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如已准备售卖但未着手实施,或着手后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或自动放弃犯罪,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四是如实供述,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五是积极退赃退赔、缴纳罚金,挽回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三、售卖有毒有害食品获从轻处罚需满足啥条件
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获从轻处罚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有自首情节,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此外,若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处罚。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量刑时也可能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当我们探讨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判刑标准是啥时,除了了解判刑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也需关注。比如,售卖有毒有害食品除了刑事处罚,还会面临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呢?消费者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受到身体损害的,售卖者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等。而且,售卖者所在的经营场所可能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若你对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的赔偿范围、处罚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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